雷波县一男子无视疫情防控规定被拘留
2022-09-07 10:51 来源: 雷波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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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2022年9月6 日,雷波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涉疫违法案件,对违法行为人周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。

经查,雷波县永盛镇人周某于8月31日从成都市双流区(8月30日曾在成都市高新区有活动轨迹)返回雷波县后,未按要求向所在村社履行报备手续告知个人行程,返雷期间未开展核酸检测,未落实隔离措施,在县城范围内多处流动。9月3日凌晨,周某被成都市高新区函告判定为密切接触者,在流调工作人员敦促下,方前往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。

(周某深感后悔自责)违法行为人周某的上述行为,给雷波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风险隐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“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、命令”之规定,雷波县公安局于2022年9月6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决定。目前,周某隔离期满,已依法接受处理。

警方提示: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途径,也是广大市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。请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勿心存侥幸,时刻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。对于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,扰乱、阻碍、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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